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狡猾盗贼专偷单身女性公寓获刑五年
发布时间:2011-09-01 15:42:04


     光明网讯(通讯员 吴鸿强)   2011年9月1日,福建省沙县法院一审判决被告人徐建安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

    年过五旬的被告人徐建安一般选择单身公寓作为盗窃的对象,实施盗窃前,徐建安均先对盗窃地点事先踩点,通过晒在阳台上的衣服判断居住的人是否为女性,以便被人发现时可以顺利逃脱。2010年3月份以来,被告人徐建安连续入室盗窃11起,窃取财物共计价值人民币37060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徐建安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秘密手段窃取他人财物,可计价值37060元,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被告人徐建安有前科劣迹,可酌情从重处罚。遂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张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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