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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职高管索带薪年假工资 汇源公司拒付诉至法院
发布时间:2011-09-02 09:22:23


     光明网讯(通讯员 周艳雯)   北京汇源食品饮料有限公司离职高管索要带薪年假工资遭到拒绝,双方产生争议申请劳动仲裁,汇源公司不服裁决结果于日前诉至法院。

    原告北京汇源食品饮料有限公司诉称:2010年被告沈某与原告建立劳动关系,任公司品牌总监,属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011年2月28日,沈某通过原告的协同办公系统提出离职。离职后不久,被告向原告提出因未安排其享受2010年带薪年假,而要求原告向被告支付带薪年假工资。原告认为被告工作有中断,不属于连续工作12个月,不符合在原告处享受带薪年假的条件,不同意支付被告带薪年假工资。双方产生争议申请劳动仲裁,经仲裁后原告不服仲裁裁决结果,持诉称理由诉至法院。

    2011年9月8日9时,在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法院第14法庭公开开庭审理。



责任编辑: 周翔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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