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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槌不成交 中嘉拍卖公司被诉赔偿藏品差价
发布时间:2011-09-02 15:30:10


     光明网讯(通讯员 窦京京)   日前,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受理了一起委托人诉北京中嘉国际拍卖有限公司的民事诉讼案。

    肖先生诉称,他委托北京中嘉国际拍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嘉拍卖”)对其七件藏品进行拍卖。2009年中嘉拍卖秋季拍卖会上,拍卖师报出其中一件藏品宋代定窑酱釉模印鱼莲纹碗50万元起拍价,台下118号举牌应价,拍卖师落槌成交。但后中嘉拍卖副总经理却告知当时由于118号牌不签署确认书,交易无法完成。后原告与中嘉拍卖多次协商,对方称只能给一点补偿,以后委托的时候可以优惠。

    肖先生认为,拍卖是以落槌为成交,故起诉至法院,要求中嘉拍卖归还宋代定窑酱釉模印鱼莲纹碗举牌价与委托费之差42万元。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已受理此案并定于9月6 日(星期二)上午9时,在三层涉外法庭公开开庭审理。



责任编辑: 周翔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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