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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女隐瞒已婚事实 骗取单身汉钱财获刑
发布时间:2011-09-07 14:14:01


     光明网讯(通讯员 郭冬根)   身患残疾因觉得结婚后生活艰苦,便离家出走以与他人结婚为名骗取钱财。9月7日,江西省遂川县人民法院对这起婚姻诈骗案进行了公开宣判,以被告人付金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并处罚金9500元。

    被告人付金,女,1984年生,福建人,小学文化,农民,已婚,因患小儿麻痹症留下残疾,日子过得很拮据,便产生离家出走以与他人结婚为名骗取钱财想法。2010年8月份,被告人付金隐瞒自己已婚的事实真相,来到遂川县一圩镇找到单身汉村民曹某,以自己有残疾行动不便,但结婚后能生儿育女,能做家务活为由,骗取曹某礼金4000元。与曹某共同生活一个月后,付金来到该圩镇邻乡又一单身汉村民陈某家以同样的方式,骗取陈某礼金5500元。案发后,被害人曹某追回被骗的4000元,被害人陈某的家人追回被骗的现金520元。

    一审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付金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伙同同案人采取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及罪名能够成立。被告人付金在归案后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认罪态度较好,可酌情从轻处罚。法院遂作出以上一审判决。



责任编辑: 张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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