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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巫山四农民非法开设小煤窑致两人死亡
发布时间:2011-09-07 14:56:31
光明网讯(通讯员 王钰元)
重庆巫山四农民共同出资在不具备开采煤矿资格、没有安全生产防护设备的情况下,非法开设小煤窑,四人分二组轮流下井采煤,所开采的煤碳销售后,由四人平均分配。其中一组在采煤时煤井顶板垮塌,致两人被掩埋死亡。日前,重庆市巫山县人民法院一审以被告人冯学康犯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法院依法审理查明,2011年3月,被告人冯学康与翁发斌(另案处理)、被害人冯道丘、曹成群共同出资,在巫山县福田镇双凤村6组(小地名:羊儿山)非法开设小煤窑。四人分二组轮流下井采煤,所开采的煤碳销售后,由四人平均分配。被告人冯学康与翁发斌、被害人冯道丘、曹成群在不具备开采煤矿资格,没有安全生产防护设备,且经县级部门多次劝阻的情况下,仍继续开采。2011年4月3日,被害人冯道丘、曹成群在采煤时,煤井顶板垮塌,致被害人冯道丘、曹成群被掩埋死亡。 另查明,2011年4月4日,被告人冯学康发现冯道丘、曹成群死亡后,主动到巫山县福田派出所报警,并如实供述了非法开矿,并造成二人死亡的事实。 法院认为,被告人冯学康在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情况下,与他人合伙,非法开采煤矿,造成二人死亡的重大伤亡事故,其行为已构成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公诉机关指控的事实和罪名成立。案发后,被告人冯学康主动到公安机关报案,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系自首,法院依法对其从轻处罚。据此,法院作出了如上判决。 责任编辑:
张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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