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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主持调解 依法分清是非 湖南新田162户农户终于拿到种子款
发布时间:2011-09-07 16:50:38
光明网讯(通讯员 陈建华 刘学柏)
近日,湖南省新田县人民法院枧头法庭调解了一批涉农买卖合同纠纷案,由被告罗某在2012年1月30日前分期分批给付162户村民种子款17.6万元,至此一起百余人的纠纷得到了圆满解决。
2006、2007年间,被告罗某在新田县枧头镇、十字乡发动村民为其制种,在罗某的宣传号召下,共有近200户村民按要求进行了制种。罗某收购了村民的种子后,未按约定支付种子款,村民多次找到罗某协商始终没有得到明确答复,引起部分村民情绪激动,准备四处上访;同时因涉及村民众多,也引起了该乡镇县人大代表的关注,多次在县人大会上提出议案,要求有关部门尽快依法处理。 案件起诉到法院后,承办法官查阅了卷宗,及时与原告诉讼代表人及被告罗某取得联系,进行沟通,了解双方情况。得知原告的制种在质量上虽不影响使用,但存在瑕疵,被告收购原告种子后,因多方面原因未如期收回货款,无钱按约定给付种子款。承办法官把握了原、被告双方争执的焦点,为了化解矛盾,做到案结事了,从农户的利益、社会的稳定、诚信经营、被告的经济状况等方面反复做双方的调解工作,最终依法促成原、被告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当前,被告罗某已按调解书约定的内容给付村民种子款68000元,余款将按期分批给付。从而消除了引发村民群体性事件的隐患。 责任编辑:
张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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