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输液男抢劫女病友金项链获刑四年
发布时间:2011-09-09 09:27:18


     光明网讯(通讯员 陈华东)   正住院输液的张晓山看见同病室女病友佩戴的黄金项链,便心生邪念,毅然拔掉输液管,抢劫女病友的项链而堕入法网。9月8日,重庆市梁平县人民法院以抢劫罪判处被告人张晓山有期徒刑4年,并处罚金10000元,责令退赔抢劫所得财物。

    张晓山,男,重庆市梁平县人,初中文化,农民,住梁平县云龙镇人民村1组。2011年1月11日,张晓山因患病在梁平县人民医院住院治疗,当日晚张晓山看见同病房的女病友申某佩戴的黄金项链时,便心生邪念,趁申某熟睡之机,拔掉输液管,在用手解其佩戴的黄金项链过程中,将申某惊醒,申某抓住不放,张晓山用力将申某的手掰开,强行扯断项链后逃离。后张晓山将该项链销赃,获得赃款3000余元,并挥霍一空后外逃广东省深圳市。2011年7月22日,张晓山被广东省深圳市公安局抓获。经鉴定,被抢黄金项链价值5746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张晓山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暴力手段,当场劫取他人财物,其行为构成抢劫罪。法院据此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张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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