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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县法院强化三项措施规范法庭预收诉讼费用
发布时间:2011-09-09 11:28:14
光明网讯(通讯员 田源)
为规范诉讼收费网点未覆盖的人民法庭预收诉讼费用管理,减轻当事人的诉累,方便人民群众诉讼,山东省曹县法院强化三项措施进一步加强人民法庭预收诉讼费用的管理。
加大法庭代收诉讼费用的管理,确保集中收缴。从9月份开始,每周五下午,各人民法庭将本周立案,代收的诉讼费用集中到县院立案大厅收费处缴纳、开据正式收费票据。同时,对已立案预收诉讼费用没有上缴县院收费处的案件进行集中清理,8月底前清理完毕,确保统一收缴。 加大法庭办案经费保障力度,确保办案正常运行。在原有办案经费保障的基础上,对法庭经费保障实行倾斜政策,增加了预收诉讼费省级财政统筹后的20%返还法庭作为办案经费,保证了办案工作正常开展。 加大检查、惩处力度,确保不出现违规收费现象。每季度,装备科、监察室联合对人民法庭预收诉讼费用情况进行检查,对已审结的案件随机抽查5起案件进行回访,重点检查是否存在多收、变相收费等违规收费现象。对检查中对发现问题的单位,除全院通报批评外,按照《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处分条例》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扣发法庭违规收费的10倍经费,并纳入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 责任编辑:
张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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