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汝南法院灵活运用执行方式以和解促和谐
发布时间:2011-09-13 10:34:05
光明网讯(通讯员 郭旗)
河南省汝南县人民法院在“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教育实践和“群众观点大讨论”活动中,高度重视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不断探索执行工作措施和方法,注重把握执行当事人心态,选准关键时机,促进和解工作,有效促进执行案件和解或自动履行,及时平息纠纷,有效化解矛盾,切实解决执行难。
该院执行法官在执行过程中仔细阅读卷宗,熟悉基本案情,找准执行焦点,有针对性地拟定不同的执行方案,尤其是要求加大思想疏导和法律阐释工作。对比较常见的邻里之间、亲朋之间因人身损害赔偿、民间借贷等矛盾纠纷而导致的执行案件,在明法析理的基础上,讲究“情”字,晓之以理,动之以情,促进当事人自动履行。并对一些因当事人下落不明且又无可供执行的财产案件,克服就案办案简单中止案件的机械做法, 该院巧借被执行人各种社会关系的力量,想方设法说服其自愿帮助被执行人履行义务,最终达成和解协议。同时,执行人员认真调查研究,对案件被执行人在签订和解协议时必须作出承诺或提供担保,为和解后的再次履行打下基础,保证和解协议的顺利实施。 责任编辑:
朴冬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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