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额敏县法院:判后释法“三环相扣”
作者:玛斯吐拉 发布时间:2011-09-13 15:04:25
新疆自治区额敏县法院党组要求办案法官在案件宣判后的三个环节,通过细致到位的释法说理促使当事人服判息诉,真正实现案结事了。
第一环节,宣判告知。案件开庭宣判时,法官根据当事人的疑问,当即详细释明判决条文内容,明确告知双方当事人各自的权利义务,提醒上诉期限及应注意的问题,强调裁判文书生效后,必须主动履行法律义务,否则将受到法律的制裁;第二节,送达释法。法律文书送达阶段,送达人员尽可能的当面告知法律义务,阐明诉讼风险,并利用送达时群众关注的机会进行法制宣传,扩大释法说理的受众范围;第三节,判后答疑。案件宣判后,当事人对案件情况或法律文书存有疑惑,无论何时来法院咨询,办案法官均耐心细致地进行解答,从案情的认定、法律的适用,到程序的运行,乃至法官裁量权的行使,无不解释明白,当事人对接待态度、行为不满意的,随时可投诉到纪检监察室,纪检部门随时介入调查核实处理,并及时将结果反馈当事人。 “三环相扣”判后释法效果明显,1至8月,额敏县法院共审结各类案件1100件,无一案件发生缠诉缠访情况,有效促进了案件事了。 来源:
新疆法院网
责任编辑:
朴冬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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