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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车场内设赌场 主动投案获管制
发布时间:2011-09-13 15:57:22


     光明网讯(通讯员 谈黎)   停车棚内利用一张破桌子开设赌场,持续时间达5个月,获利2000余元。案发后,被告人投案自首。9月13日,江西省永修县人民法院一审以开设赌场罪判处被告人高兵管制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8000元。

    2010年6月、同年10月至2011年元月期间,被告人高兵在江西泽晖纸业有限公司原食堂斜对面马路东侧停车棚内,开设赌场并提供赌具供参赌人员赌博。参赌人员通过“坐庄”和“押大小”的方式进行赌博,庄家每次“蒙庄”赢钱后将数十元不等的钱放在赌桌桌垫下,由被告人高兵将桌垫下的钱取走,该赌场持续时间达5个月,吸引参赌人员累计七、八百人次,被告人高兵累计抽头获利2000余元。案发后,被告人高兵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并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

    法院认为,被告人高兵开设赌场,聚众赌博,其行为已构成开设赌场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被告人高兵案发后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并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属自首,遂作出以上判决。



责任编辑: 张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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