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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彝良法院公开审理团伙贩卖、二人盗窃机动车案 求高利贩卖赃车 无“货源”盗车被捉
发布时间:2011-09-13 16:48:18
光明网讯(通讯员 陈光平 乐华方)
2011年9月6日,云南省彝良县法院在第二刑事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以詹本涛为首的贩卖、盗窃机动车案,数百群众参与旁听,见七被告人接受法律的审判,市民拍手称快。
据公诉机关指控,2010年初,被告人詹本涛、文善祥等人在昆明从他人处购买了一辆盗窃的微型机动车到彝良县境内贩卖,获利2000元,见利润丰厚,便多次到昆明等地购买明知是他人盗窃的机动车20余辆到彝良部分乡镇贩卖,涉案金额达200余万元。被告人文善祥、肖真波在2010年10月,因购买不到他人盗窃的机动车,便在昭通市昭阳区盗窃两辆长城哈弗越野车,经鉴定被盗车辆价值共计157500元。案发后,大部分车辆已被公安机关追回发还失主,其余车辆在扣押当中。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责任编辑:
张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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