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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见不平一声吼” 群殴“的哥”被管制
发布时间:2011-09-14 09:02:54


     光明网讯(通讯员 杭延生)   日前,内蒙古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刑事案件,分别以故意伤害罪判处被告人图金川、刘宝利、王刚管制一年六个月。

    2010年9月23日21时许,被告人图金川、刘宝利、王刚饮酒后乘车回家,当行驶至海拉尔区建设镇黄楼附近时,遇到被害人邵士国驾驶的蒙EYE882号出租车,因邵士国的车挡道,双方发生争执。图金川、刘宝利、王刚上前将邵士国殴打致伤。经鉴定,邵士国所受损伤评定为轻伤,九级伤残。案发后,三被告人赔偿被害人全部经济损失。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图金川、刘宝利、王刚因琐事与被害人邵士国发生争执,将邵士国殴打致轻伤,其三人行为均已构成故意伤害罪。法院据此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张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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