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页位置:首页> 案件> 刑事 【浏览字号:小 中 大】 【打印预览】【打印】 【我要纠错】
为建新房盗伐林木 夫妻双双被判刑罚
发布时间:2011-09-14 13:48:16


     光明网讯(通讯员 肖是桂)   因建新房的需要,无证砍伐自己承包经营山场上的杉木,夫妻俩均被处刑罚。9月13日,江西省遂川县人民法院一审以盗伐林木罪判处被告人严春凤、康乐生管制一年,并各处罚金2000元。

    2010年6月,被告人严春凤、康乐生夫妇因兴建住房需要木材,便在未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到自己承包经营的山场上砍伐杉木57株。经鉴定,被其砍伐的杉木折算活立木蓄积为6.2672立方米。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严春凤、康乐生违反森林管理法规,无证砍伐林木,且数量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伐林木罪,公诉机关指控二被告人罪名成立。据此,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张乐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章程 | 入会申请 | 广告报价 | 法律声明 | 投稿信箱
版权所有©2013 法律资讯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证0802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