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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交车上发现扒手 提醒老人注意被刺
发布时间:2011-09-14 13:51:04
光明网讯(通讯员 涂维国)
2011年9月14日,江西省丰城市人民法院一审以抢劫罪分别判处被告人李军有期徒刑十四年零六个月,剥夺政治权利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被告人刘坚有期徒刑十年零六个月,剥夺政治权利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以窝藏罪判处被告人任建华有期徒刑六个月。被告人李军、刘坚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甘有根、甘仁根因受伤造成的经济损失共计48422.82元,其中,被告人李军承担其中的80%,即38738.26元,被告人刘坚承担其中的20%,即9684.56元。
2011年1月5日13时许,李军伙同刘坚来到丰城市十字街口等5路公交车,准备上车扒窃。公交车到达后,李军、刘坚先后上车,当车行至天桥时,刘坚准备扒一个老年人的钱,李军打掩护,被甘有根发现,甘有根就叫“注意扒手”,被扒的老年人就及时防护,刘坚没有得手。刘坚就对甘有根说:“多管闲事,没挨过打的命”,甘有根说:“你偷都偷得,我还说不得啊?”,这时,李军走过来对刘坚说:“打他!”,两人就用拳头打甘有根,甘有根的弟弟甘仁根见后就过来帮忙,将刘坚按倒在地,车上的乘客也过来帮忙,李军见后从身上拿出一把弹簧刀,对着甘有根背部、左手臂各刺一刀,刺后,李军从后门下车,下车后李军见刘坚没下车,又从前门上车,见甘仁根将刘坚按在地上,就过去用刀朝甘仁根左腋下刺一刀,而后李军和刘坚一起下车逃跑。经法医鉴定,甘有根伤情为重伤甲级,为伤残九级,占全残的25%;甘仁根伤情为轻伤甲级。李军逃跑后来到广州找开货运汽车的任建华,任建华明知李军扒窃时用刀刺伤了人,还收留了李军一个星期,并帮助李军找工作。 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甘有根、甘仁根要求李军、刘坚赔偿其医疗费、误工费、残疾赔偿金等 共计129035.42元。 另查明,李军于2007年2月8日因盗窃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一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刘坚于2008年9月9日因盗窃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6000元。 法院认为,被告人李军、刘坚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扒窃,被人发现后殴打他人并持刀致人重伤,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被告人任建华明知被告人李军犯罪还将其予以收留,其行为已构成窝藏罪。被告人李军、刘坚属共同犯罪,在共同抢劫犯罪中,被告人李军起主要作用,系主犯,被告人刘坚起次要作用,系从犯,且二被告人在被判处有期徒刑刑罚执行完毕后,五年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被告人李军、刘坚绝大部分未赔偿被害人的经济损失,未取得被害人的谅解,经调解,未能达成调解协议,依法应当酌情从重处罚。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要求两被告人赔偿医疗费等的诉求符合法律规定,予以支持,但超过法律规定的赔偿标准不予支持。 责任编辑:
张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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