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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个月内盗窃八次 “独行大盗”获刑四年
发布时间:2011-09-16 15:42:28
光明网讯(通讯员 陈维洪 黄亚龙)
半月内连续盗窃八次,独行大盗屡犯不止。日前,江西省共青城市人民法院对这起盗窃案进行了公开审理,一审判决被告人熊炎滚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一万元。
被告人熊炎滚系江西省星子县人,曾因盗窃被公安机关给予行政拘留2次、劳动教养1次治安处罚,2010年8月16日因犯盗窃罪被共青城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刑满释放后,熊炎滚不思悔改,又于2011年3月中下旬在共青城疯狂入室盗窃作案八起,涉案金额达10055.8元。2011年3月31日上午,熊炎滚在共青城西湖小区王某家行窃时被发现,在逃跑过程中被民警抓获。熊炎滚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共青法院一审认为,被告人熊炎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遂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张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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