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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三级法院联动妥善调处涉台纠纷
作者:轶男   发布时间:2011-09-17 12:37:05


    日前,在天津投资连锁企业总经理、台胞彭伟伦分别向高院、二中院及河西法院送来锦旗,感谢天津三级法院联动调解、清廉执法、匡扶正义的司法为民举措,依法维护了涉台案件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福肴人间餐厅是台胞彭伟伦在津设立的连锁企业。2007年餐厅与某酒店签订10年的租赁协议,租用该酒店一整层房屋用于经营。2008年4月,餐厅正式营业。在交纳了当月租金后,餐厅即以房屋存在问题致使无法经营为由拒绝支付租金。酒店要求餐厅解除合同并支付租金99万元,餐厅则要求酒店赔偿装修及运营损失等400余万元。案件成讼后,经过两审诉讼,双方对解除合同达成一致意见,但对于彼此赔偿数额存有很大分歧,此案在天津商界及在津投资的台胞范围内闹得沸沸扬扬。得知消息后,高院民四庭作为法院与市委台办共同推出的预防化解涉台矛盾纠纷诉讼协调机制的常设机构,立即启动多元化解纠纷机制,在准确把握案件事实的基础上,联动三级法院、两级台办、市台企协会及行政主管部门等反复做协调化解工作。

    经过多轮工作,双方当事人最终握手言和,达成一致调解协议。法院的工作感动了双方当事人,在拿到赔偿款后,台胞向三级法院送上锦旗以示感谢。



来源: 天津法院网
责任编辑: 朴冬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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