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网讯(通讯员 熊吉安)
一男子伙同他人多次踢门入室进行数次盗窃。9月19日,江西省永修县人民法院对这起盗窃案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罗亮亮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
2011年2月至3月期间,被告人罗亮亮伙同章亮、陈盼盼(两人另案处理)在江西省永修县、星子县盗窃九次,共计4400元。具体作案经过如下:1、2011年2月底的一天下午,被告人罗亮亮伙同章亮、陈盼盼开车到星子县泽泉镇关帝庙村黄孝云家,陈盼盼在车上望风,被告人罗亮亮和章亮采取踢门进入的方式,在黄孝云家盗得现金300元。2、2011年2月底的一天下午,被告人罗亮亮伙同章亮、陈盼盼开车来到星子县蛟塘镇涂耕村大屋郭家组郭细妹家,采取踢门进入的方式,在郭细妹家盗得20余部坏手机。3、2011年3月14日下午,被告人罗亮亮伙同章亮、陈盼盼开车来到星子县温泉镇板桥山村饶家山9号胡华平家,由陈盼盼望风,被告人罗亮亮和章亮用手掰开防盗网从窗户钻入室内,盗得现金4000元。4、2011年3月16日下午,被告人罗亮亮伙同章亮、陈盼盼开车来到永修县燕坊镇四联村城上组,由陈盼盼在车上望风,被告人罗亮亮和章亮下车实施盗窃,两人用脚踢开范香英家门盗得一双休闲鞋。5、2011年3月16日下午,被告人罗亮亮伙同章亮、陈盼盼在永修县燕坊镇四联村城上组,采取上述同样方式,在管超家盗得一双361牌运动鞋。6、2011年3月16日下午,被告人罗亮亮伙同章亮、陈盼盼开车来到永修县燕坊镇金坂村,踢开纪贵峰家门后,盗得100元硬币。7、2011年3月16日下午,被告人罗亮亮伙同章亮、陈盼盼在永修县燕坊镇金坂村阳耀家,采取踢门方式进入后,经寻找未发现财物,在二楼看到有人在家睡觉便逃离了现场。8、2011年3月16日下午,被告人罗亮亮伙同章亮、陈盼盼来到永修县燕坊镇金坂村刘友成家,陈盼盼负责望风,被告人罗亮亮和章亮在刘友成家盗得一台数码相机和一套第四版人民币。9、2011年3月16日下午,被告人罗亮亮伙同章亮、陈盼盼开车来到艾城镇青山村青山组,被告人罗亮亮伙同章亮进入房间作案时,被村民发现并被扭送公安机关。
法院认为,被告人罗亮亮伙同他人采取秘密手段,盗窃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且系共同犯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被告人罗亮亮入户盗窃他人财物,且系流窜作案,可酌情从重处罚;被告人罗亮亮盗窃阳耀家的行为,因其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系犯罪未遂,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处罚;被告人罗亮亮在庭审中认罪态度较好,且案发后退清了全部赃款,可酌情从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