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抢劫盗窃进监牢 行窃邻居再入狱
发布时间:2011-09-19 16:10:00
光明网讯(通讯员 吴清华)
家住河南省汝南县东官庄镇辛屯村的被告人张晨,因深夜盗得邻居摩托车一辆,近日被汝南县人民法院以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
2010年8月19日凌晨1时许,被告人张晨窜至邻居江某家,将江某的隆鑫110-3K两轮摩托车盗走。后经鉴定,被盗摩托车价值人民币四千四百元。2011年7月3日,公安机关将被告人张晨抓获归案。被告人张晨到案后如实供述其盗窃他人摩托车的犯罪事实,并将被盗摩托车退还被害人江某。1987年5月,被告人张晨曾因犯抢劫罪、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九年。 法院审理后认为, 被告人张晨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被告人张晨有犯罪前科,可酌定从重处罚。被告人张晨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认罪态度较好,有悔罪表现,所盗窃摩托车已退还被害人,没有给被害人造成经济损失,并积极缴纳罚金,可酌定从轻处罚。据此,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张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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