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猖狂“偷鸡贼”合伙作案57次获刑六年半
发布时间:2011-09-20 15:47:06


     光明网讯(通讯员 邹艳艳)   两个猖狂“偷鸡贼”深夜潜入村社作案屡屡得手,半年累计作案57次,盗走70余家农户鸡鸭鹅等家禽714只、猪肉180斤,涉案金额35 879.60元。近日,重庆市涪陵区法院以盗窃罪分别判处被告人周均胜、张林有期徒刑六年六个月,并处罚金20000元。

    周均胜和张林是重庆市涪陵区大顺乡和龙潭镇的村民。2009年10月26日晚,被告人周均胜、张林趁夜深之际合伙盗走大顺乡柏坪村苏某家5只兔子。成功得手后,二人接连猖狂作案,在此后不到半年间先后在涪陵区大顺乡、增福乡、龙潭镇等地各村社盗窃作案57次,盗走苏某、黄某、陈某等70余家农户鸡530余只、鸭170只、鹅7只、兔5只、山羊2只、猪肉180斤,共计价值人民币35 551.60元。二人将盗窃所得平分后各自变卖,周均胜获赃款人民币约10 000元,张林获赃款人民币约16 000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周均胜、张林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均已构成盗窃罪,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张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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