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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奔西跑窃山羊 发财不成进牢房
发布时间:2011-09-21 10:19:18


     光明网讯(通讯员 李延武)   发现市场山羊价格较贵,受利益驱使,便和朋友商量盗窃山羊牟利,采取声东击西的办法,驾车东奔西跑,九天时间,深夜潜入羊舍竟然盗窃山羊十一只。9月21日,河南省栾川县人民法院以盗窃罪判处张孟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0元。

    今年25岁的农民张孟无业,游手好闲,挣不到钱,便想邪招。2011年2月13日8时许,被告人张孟和朋友汪镪(在逃)商量后,张孟驾驶面包车伙同汪镪到栾川县陶湾镇黄土岗组,用汽车套管将王某家羊舍门撬开,进入羊舍内盗窃山羊三只。连夜又到石庙镇河北村,取掉张某家的羊舍的别门木杠,打开羊舍门盗走山羊二只,后以4000元的价格卖给魏某。尝到甜头的二人,于同月22日晚10时许,由被告人张孟驾车又到栾川县合峪镇杨山村干沟组,取掉张某家羊舍顶门木杠,进入羊舍内盗走山羊六只,以2000元的价格卖给王某。后被告人张孟被公安机关抓获。经有关部门鉴定,所盗六只山羊价值3043元。被告人张孟盗窃的总价值为7043元。

    栾川县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张孟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被告人张孟到案后能如实供述所犯罪行,系坦白,且主动退还赃款,可以从轻处罚。且庭审过程中,认罪态度较好,可酌情对其从轻处罚。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张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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