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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法院加强改进社会监督联络工作
发布时间:2011-09-21 16:23:37
为进一步改进和加强河北省法院人大代表联络工作,该省法院近日出台了《关于加强和改进监督联络工作的意见》,对做好代表监督联络工作提出了要求。
加强思想教育,自觉接受监督。各部门要进一步加强思想教育,提高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提高对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工作的认识,树立监督就是爱护,监督就是支持,监督就是指导的观念,切实改进工作作风,求真务实,积极、主动、自觉地做好各项代表工作。 加强与人大代表的定向走访,提高联络工作实效性。要主动向人大代表汇报法院的工作、审判情况,多方面、多层次地向他们了解对法院工作的真实看法;对代表反映的各种意见及其表示关注的案件,要列入督查工作事项,交有关法院和部门限期办理,并及时向人大代表进行反馈;各院领导要登门走访各市市委书记和人大主任,并与驻地全国、省人大代表进行座谈,加强与省人大常委会常委的沟通联络;同时,要落实好最高法院部署的定向结对走访联络全国人大代表工作。 高度重视代表关注案件的审理,通过审判体现公平正义,取信于代表。要实行办理责任制,对办理过程中出了问题的,要实行责任倒查,严肃处理;对代表关注的正在审理中的案件,需要听证的的案件以及热点、重点案件,要邀请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旁听庭审;要妥善慎重办理人大代表关注案件,代表关注的案件办结后,审结报告要针对代表所提问题,写明适用的法律条文,讲清事实及证据,办理结果与代表意见不一致的,要向代表做好解释工作。 认真接待代表的来信、来访和来电。对来访的人大代表的接待工作要积极热情,态度诚恳;对代表来访事项和反映的问题,要积极协调解决、交办;要高度重视人大代表的来信、来电,对交办代表关注的事项(案件)时,要列入督查事项,认真办理,做到件件有着落,个个有回音。 积极做好邀请人大代表视察法院工作活动,继续组织好邀请驻石家庄、秦皇岛两市全国、省人大代表视察法院工作。 加强舆论引导和信息通报。在主流媒体加大对法院工作的宣传报导,提升法院形象。丰富《河北审判》和《法院要讯》版面内容,及时高效全面地向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通报法院工作情况。 来源:
河北法院网
责任编辑:
朴冬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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