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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演鄢颇车库被打 打人者曾持枪伤人
发布时间:2011-09-22 09:33:09


     光明网讯(通讯员 刘妍)   导演鄢颇在百脑汇车库被打后,13名犯罪嫌疑人先后被捕,后北京市朝阳检察院以涉嫌故意伤害罪向法院提起公诉。据悉该案将于下周四上午在北京市朝阳法院公开开庭审理。

    检察机关公诉称,2010年3月,被告人王峥、梁俊因琐事预谋对导演鄢颇进行伤害,并购买刀具、定位器等作案工具,雇佣被告人张忆、陈利生、陈利伟、王宝龙、左辉、刘彦明、高海龙、刘占国、任熙文、陈强、党令多次尾随鄢颇车辆试图对其伤害未果。至2010年6月8日17时许,当鄢颇开车行至朝阳区百脑汇旗舰店地下二层停车场时,陈利生、左辉、王宝龙、刘彦明分别持刀将鄢颇砍伤,致鄢四肢多处刀伤,经鉴定,属重伤。

    同时,公诉机关起诉称2006年8月23日晚11时许,被告人王峥伙同他人在大兴区旧宫镇宣颐家园北门因琐事和保安发生口角,王峥持自制手枪将两名保安击伤,经鉴定一人轻伤,另一人轻微伤。另据了解,13名被告人中大多是“80后”,但最大的是已经41岁,最小的23岁;其中有9人是东北小伙。

    检察院认为,被告人王峥等13人故意伤害他人身体,且造成重伤后果,应以故意伤害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另,王峥持枪造成一人轻伤,违反国家有关枪支管理规定,非法私藏枪支,危害了公共安全和国家对枪支弹药的管理制度,应当以故意伤害罪和非法持有枪支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责任编辑: 朴冬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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