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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乐安县五“90后”蒙面盗车抢车获重刑
发布时间:2011-09-23 11:02:35


     光明网讯(通讯员 江颖 唐晶)   一伙伢仔,年龄大的20岁,小的18岁还差5个月,聚在一起商议抢车“捞钱”,于是,五人驾着偷来的面包车来到乐安县湖溪乡附近等候,晚22时许抢得一辆小轿车和手机一部,之后被警察抓获。近日,江西省乐安县法院审结一起盗窃、抢劫案,五被告中四人被判处十年以上刑罚,一人因犯罪时未成年被判处五年零六个月有期徒刑,并均处以上万元的罚金。

    2011年2月9日,被告人邓永乐提议去盗窃汽车,然后到乐安县抢劫,被告人曾繁茂、徐兵兵、李世森、林平均表示同意。之后,五被告人便在永丰县城一店里由邓永乐出资买好蒙面黑色头套、手套、黑色挎包、绑带、钢片等物,并由被告人邓永乐打造好三把砍刀。2月10日凌晨1时许,五被告人窜至永丰县城一宾馆附近,在路旁看见一辆海马福仕达白色面包车停在那里后,遂决定盗窃该车。被告人曾繁茂、李世森、林平站在路对面望风,被告人邓永乐叫徐兵兵一起窜至福仕达面包车边,由邓永乐撬开车门,徐兵兵配合邓永乐采用搭线的方法将该车启动后盗走。

    2011年2月10日18时许,被告人邓永乐驾驶盗窃来的面包车载着曾繁茂、李世森、徐兵兵、林平共五人来到乐安县湖溪乡附近伺机抢劫,五被告人商量在作案时大家都要讲普通话,戴好头罩。当晚22时许,被害人聂某驾驶一辆赣FG6619银白色长城牌炫丽小轿车,途经此路段时,被邓永乐用面包车拦下,而后被告人曾繁茂、徐兵兵、李世森、林平头带黑色头罩围住聂某的小轿车,其中曾繁茂、李世森、林平各持一把砍刀。被告人曾繁茂持刀将小轿车的玻璃劈碎,接着被告人李世森将聂某从车上拉出来推到在路边的草地上,随后被告人曾繁茂、林平持砍刀朝聂某的腿部等处砍了数刀。林平还在聂某身上抢走了一部诺基亚N72型手机,并将手机交给了邓永乐。紧接着被告人邓永乐驾驶抢来的长城牌炫丽小轿车载着被告人曾繁茂、李世森,被告人徐兵兵驾驶偷来的面包车载着被告人林平逃离现场。

    一审法院经审理后认为,五被告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共同窃取他人财物,价值人民币36080元,数额巨大;之后,又共同以暴力方法劫取公民财物,价值人民币53050元,数额巨大,其行为均已构成盗窃罪和抢劫罪。遂判决如下:被告人邓永乐合并执行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4000元,剥夺政治权力二年;被告人曾繁茂合并执行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2000元,剥夺政治权利一年;被告人徐兵兵合并执行有期徒刑十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2000元,剥夺政治权利一年;被告人李世森合并执行十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2000元,剥夺政治权利一年;被告人林平合并执行有期徒刑五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8000元。



责任编辑: 张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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