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趁人熟睡窃电脑 无业青年担刑责
发布时间:2011-09-23 13:42:51


     光明网讯(通讯员 王钰元)   重庆巫山一无业青年趁被害人熟睡之机,从没有关闭的房屋大门进入,将房间内的笔记本电脑和手机盗走。日前,重庆市巫山县人民法院一审以被告人邓昌兵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

    法院依法审理查明,2011年3月25日2时许,被告人邓昌兵在巫山县中医院宿舍2楼,从没有关闭的被害人屈意租住的房屋大门进入,趁屈意熟睡之机,将房间内的一台联想笔记本电脑和一部索爱手机盗走。案发后被盗笔记本电脑被公安机关追回并发还被害人。经巫山县价格事务所鉴定,被盗笔记本电脑价值3648元,被盗手机价值418元。

    法院认为,被告人邓昌兵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秘密手段窃取他人财物,价值4066元,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公诉机关指控的事实和罪名成立。鉴于被告人邓昌兵认罪态度好,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退回了部分赃款,且系初犯,有悔罪表现,可考虑从轻处罚。法院遂作出了如上判决。



责任编辑: 张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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