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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回审判于村民院落 让司法更贴近群众
发布时间:2011-09-27 10:10:19


     光明网讯(通讯员 张春民)   “谢谢法院的同志到我们家里来进行开庭,在这样忙的季节给我们送来了普法的种子,让我们感受到国家的温暖,让我们两家和好如初,真是太谢谢你们了……”李素琴如是说。9月26日,柞水法院红岩寺法庭成功调解了一起因打核桃而引起的核桃树纠纷。

    李素琴和王慧家是邻居,平时关系很好,但近期却因打核桃两家发生纠纷,进而发生争执,双方谁也不服谁,李素琴说:“原来王慧家的一颗核桃树是她栽的,只因这几年关系好,2006年把核桃树让给了王慧,可王慧不地道,我儿子吃了他们几个核桃她都骂我儿子,真是不要脸。”王慧说:“不是不让她儿子吃,是因为她儿子打了我儿子,欺负我儿子。”因而双方家长产生怨恨,互相对骂,李素琴无奈,打电话起诉到法庭,要求法庭解决纠纷,让王慧归还核桃树一颗。

    法庭干警接到电话后,考虑到正是农忙季节,又是核桃的收获季节,立即组织陪审员前往李素琴家中,为了方便群众,决定就地办案,解决双方核桃树纠纷,在李素琴家门口上方挂上国徽,上边拉上柞水县法院红岩寺巡回审判法庭条幅,利用板凳桌子组成法庭,进行开庭。通过开庭,充分了解当事人的诉求,争议焦点,征求群众的意见和建议,调解双方矛盾,化解纠纷,双方当事人最终化解矛盾,达成调解协议:核桃树仍归王慧所有,王慧向李素琴道歉并保证一定要教育好孩子不要欺负别人。至此一起因打核桃引起的核桃树纠纷圆满收场。

    柞水法院红岩寺法庭为认真贯彻全省法院院长研讨班会议精神,积极践行“下基层、访民意、听民声”活动和“一村一法官活动”,深入村民家中办案,方便当事人诉讼,彰显司法为民理念。由于不少村民地处偏远山区,条件艰苦,在村民家开庭对于方便当事人诉讼,进行现场勘验,了解纠纷发生的原因、过程至关重要,同时对解决村民矛盾,化解纠纷,促进社会和谐具有重要的意义,因此红岩寺法庭开庭常在村民家中开庭,让司法更贴近群众。



责任编辑: 张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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