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页位置:首页> 案件> 刑事 【浏览字号:小 中 大】 【打印预览】【打印】 【我要纠错】
一女子恋爱起纠纷竟将硫酸泼向男友前妻
发布时间:2011-09-28 11:49:45


     光明网讯(通讯员 周海燕)   因怀疑男友和前妻藕断丝连要和自己分手,一女子决意报复,将硫酸泼向男友前妻的头部。9月27日,江西省万载县人民法院一审以故意伤害罪判处被告人林美香有期徒刑一年零四个月。

    经法院查明,被告人林美香于2010年5月认识一离异男子王小刚,相处中二人确立了恋人关系并同居。2011年5月份,被告人林美香发觉王小刚突然对自己时冷时热。心生怀疑,就暗中的查阅王小刚的手机通讯单,发觉王小刚背着自己常和前妻曹玉联系。2011年6月1日,因琐事林美香和王小刚发生争吵乃至二人闹分手,林美香认为一定是王小刚变心欲和前妻复合,心生醋意,决定报复曹玉。当晚,林美香约曹玉至万载县城一卡拉OK厅,见面后将事先准备好的硫酸泼向曹玉。经法医鉴定,曹玉的头、面部被烧伤,烧伤面积达4.5%,损伤程度为轻伤甲级。

    江西省万载县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林美香因感情问题,为泄私愤,故意伤害他人身体,应以故意伤害定罪,遂作出以上判决。



责任编辑: 张乐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章程 | 入会申请 | 广告报价 | 法律声明 | 投稿信箱
版权所有©2013 法律资讯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证0802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