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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钱过年竟抢劫 少年懵懂获刑罚
发布时间:2011-09-29 11:52:40
光明网讯(通讯员 刘宇星 杨劲)
仅因没钱过年就抢劫,网吧施恶行抢得千元,判刑一年半后悔不迭。9月28日,江西省新余市渝水区人民法院依法审理一起抢劫案,被告人李晓波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经审理查明,2008年2月18日晚上22时许,被告人李晓波伙同黄某、任某、廖某(已判刑)因为过年没钱用,便商量一起去某镇搞钱。之后,在该镇的一个网吧里遇到被害人陈某,任某抽出一把砍刀放在陈某肩上拍了几下,廖某拿出水果刀在手上比划了几下,被告人李晓波打了被害人陈某几个耳光,劫得现金290多元和某品牌手机一部。经鉴定,该被抢手机价值人民币742.5元。 一审法院认为,被告人李晓波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伙同他人采取暴力威胁手段进行抢劫作案一次,劫得赃款赃物价值人民币1032.50元,其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抢劫罪。被告人李晓波犯罪时还未成年,属未成年人犯罪,且归案后,能揭发他人的犯罪行为,并查证属实,具有立功表现,应从轻处罚,遂依法作出以上判决。 责任编辑:
张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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