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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一乡政府强拆违章搭建程序违法被判担责
发布时间:2011-09-30 10:41:38
光明网讯(通讯员 丁吉生 潘建安)
村民未经批准,擅自在农贸市场违章搭建,乡政府多次劝说无效的情况下,对违章建筑进行强制拆除,引起村民不满。9月28日,江西省广昌县人民法院审理了该起行政诉讼。法官通过耐心释法,双方达成协调意见,由广昌县塘坊乡政府补偿村民唐达亮经济损失14000元,唐达亮自愿撤诉。
2008年,唐达亮未经批准擅自在广昌县塘坊乡农贸市场内搭建商贸房,经营南杂及烟花爆竹等商品,既影响市容又存在较高的安全隐患。乡政府经过多次劝说,唐达亮仍置之不理。为此,乡政府做出了拆除决定,并以乡政府办公室的名义下达了“限期拆除整改通知书”,限唐达亮在5日内自行拆除该违章建筑,否则将强行拆除。唐达亮对该通知书拒不履行。在这种情况下,政府组织工作人员将该违章建筑强行拆除并将木板等建筑材料全部销毁。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唐达亮未经批准擅自搭建商贸房属违法行为,但乡政府以政府办公室的名义下达的“限期拆除整改通知书”执法主体不符,且未依法告知唐达亮享有要求听证、行政复议等权利,此外乡政府无权销毁唐达亮的建筑材料,以上实施的行政强制行为均存在不当之处。 案件协调后,一直处理此事的乡政府办公室工作人员刘某感慨地说:“案件审理的过程,对我是一个学习的过程,以后一定要加强自身法律学习,坚决做到依法行政。” 责任编辑:
朴冬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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