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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清法院积极服务辖区经济发展
发布时间:2011-10-08 15:08:28


     光明网讯(通讯员 邱福生)   作为司法机关的人民法院,肩负着打击犯罪、维护稳定、促进发展的重任,为了给全县经济建设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河北省永清法院采取多项措施,积极服务辖区经济发展。

    明确服务经济发展工作思路。结合全县“双轮驱动”、“两大高地”、“一城两翼四板块”等宏观经济战略,找准法院工作与全县经济发展的结合点,制定出台《关于为县域经济发展提供司法保障和服务的若干规定》,着力以司法手段保障永清“十二五”时期全县经济高端起步、强势开局、加快崛起工作目标的实现。

    建立涉企诉讼“绿色通道”。加强对各类经济纠纷案件的审理。并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做到“三优先”,即“优先受理、优先审判、优先执行”。尽量避免企业官司缠身,让他们把更多的精力投入到发展经济中去。

    开展“三进、两访、一建议”活动。以“进村街、进机关、进学校、访家庭、访企业、提出司法建议”为内容,院属各部门积极深入辖区企业、村街、当事人家中调查走访,开庭审判,就案讲法,宣传法制。

    强化巡回调解。本着服务经济发展,方便群众诉讼的原则,广泛深入的开展巡回调解,既发挥了法制宣传的作用,又提高了办案效果。在廊沧高速建设征地拆迁工作中,选派经验丰富的审判人员协助地方党委、政府做好群众工作,其间,深入两个乡镇的沿线村街,入户30余次,宣讲法律,有效化解了矛盾,维护了稳定。在国家重点工程“陕京输气管线”地面清理工作中,协助三个乡镇的11个村街做好宣传工作,共深入100余户宣传法律知识,使地上物清理工作如期完成。

    定期举办企业管理人员法律培训班和企业职工普法班,提高他们的法制观念,使他们掌握企业发展所需的相关法律知识,避免因法律知识欠缺而给企业发展造成不必要的损失。今年以来,已与二十几家民营企业建立了服务联系,举办法律培训10期,受培训人员达400人以上。

    据不完全统计,仅2011年以来,法官门已深入200余个村街、100多家企业、千余农户和当事人家中调查走访,解决各类纠纷,受到了村街干部和群众的好评。



责任编辑: 朴冬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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