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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县法院“五个着力”提升裁判文书质量
发布时间:2011-10-09 16:16:26
光明网讯(通讯员 田源)
今年以来,山东省曹县法院针对审判实践中部分裁判文书制作不规范、质量不高的问题,多措并举,着力提高裁判文书制作质量,树立人民法院良好形象。
着力提高裁判文书的制作能力。把裁判文书制作作为业务培训的重要内容,在年初和年中两次业务培训中,主管民事审判的副院长结合审判实践中发现的问题一一进行讲解,进一步提高裁判文书的制作能力。 着力强化法官的责任意识。制定出台了《裁判文书技术规范》,明确裁判文书的格式和标准,要求法官不断强化责任意识,力求做到体例结构合理、语言表述规范、引用法律条文完整准确、说理清楚透彻。对没有裁决主文的文书,办公室切实把关,坚决不予盖章。 着力把好裁判文书制作“三关”。即把好主审法官的“拟稿关”,合议庭成员、庭长的“核稿关”和院长的“签发关”。 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合议庭组成人员共同负责,共同签名,同奖同罚;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独任审判员为拟稿人,庭长为核稿人,同奖同罚。同时,组织开展瑕疵裁判文书展示活动,以审判业务综合系统中的输入文书为准,不定期、随机从审判综合管理系统中提取诉讼文书,发现瑕疵的,通过邮件发送给全院干警进行展示、展评。 着力组织好裁判文书评比活动。定期组织对裁判文书进行评比,推选全院优秀裁判文书,激励全体法官认真撰写好每一份裁判文书,自觉提高裁判文书质量。 着力完善裁判文书考核机制。将裁判文书的制作质量纳入岗位目标责任制和法官绩效考核,对评选为优秀裁判文书的制作法官予以物质奖励和通报表彰,对裁判文书制作出现差错的法官予以通报并给予一定的经济处罚。 责任编辑:
张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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