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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子非法持爷爷遗留砂枪被判刑
发布时间:2011-10-10 11:45:15


     光明网讯(通讯员 黄河清)   广西都安瑶族自治县地苏乡的80后黄炳义,在自家旧屋发现其爷爷以前遗留下的一把自制砂枪,他将砂枪重新打磨和修理,使用该砂枪在村里打鸟,不料因此触犯法律。近日,都安县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黄炳义犯非法持有枪支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

    2010年清明节期间,时年23岁的黄炳义在自家旧屋偶然发现了其爷爷以前遗留下的一把自制砂枪,他如获至宝,在好奇心的驱使下,他遂将该砂枪重新打磨和修理,之后在他人的介绍下到安阳镇一杂货店购买得火药及铁砂,平时就使用该砂枪在村里打鸟。2010年8月24日,公安人员在黄炳义家查获并收缴到该砂枪以及黑火药140克、铁砂235克等。

    经河池市公安局物证鉴定所鉴定:送检的枪支能够正常射发,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所规定的枪支。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黄炳义违反我国枪支管理规定,擅自持有枪支,其行为触犯我国刑律,构成非法持有枪支罪。鉴于被告人黄炳义归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可以酌情从轻处罚。法院遂作出了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张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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