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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丈人与顾客争吵 女婿叫人出气获刑
发布时间:2011-10-10 14:40:39
光明网讯(通讯员 郭冬根)
老丈人帮人理发时,因与顾客发生争吵,女婿不但不劝阻反而打电话叫朋友打人出气。10月10日,江西省遂川县人民法院以被告人汤明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
2010年10月4日下午,陈某到龙川大道一美发店理发时,因理发的事与店老板曾某发生争吵,陈便拿起塑料凳扔曾,不料塑料凳刚好打中在店里坐的曾某的女婿被告人汤明。被告人汤明随后与陈发生推打,并打电话叫来朋友高某、“打师”,一起对陈某进行殴打,致陈左肾挫伤。经鉴定,被害人陈某的伤势为轻伤甲级。案发后,被告人赔偿了被害人经济损失,并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汤明伙同同案人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一人轻伤甲级,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被告人赔偿了被害人经济损失,并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可以酌情从轻处罚。法院遂作出以上一审判决。 责任编辑:
张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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