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网讯(通讯员 刘四根 刘相吉)
光天化日之下开锁直接入户盗窃,俩小偷跨省流窜疯狂作案,最多的时候一天之内竟然连续作案9次。10月9日,江西省吉水县人民法院一审以盗窃罪判处被告人韦从金、韦有纯各有期徒刑十年,并各处罚金1万元。
经审查查明,被告人韦从金、韦有纯系广西荔浦县双江镇太和村大六相屯村民。今年3月份,俩被告人在广西荔浦县购置开锁作案工具,租借桂BQG789小轿车,流窜到江西省兴国县、吉水县及新干县境内,在短短30天的时间内,使用开锁工具,在大白天公然入户盗窃作案18次,共盗得现金20581.77元,金银首饰等赃物价值31207元,合计51788.77元。其中在4月15日这天在吉水县城连盗九户人家,共盗取财物价值32101.5元。4月19日,吉水县公安民警在吉水县城万芳宾馆将二被告人抓获,从二人身上及桂BQG789小轿车上缴获大量赃物及现金。案发后二被告人及其家属已经退还赃款21060元,此款已发还失主。
一审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韦从金、韦有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从广西流窜至江西省吉水县、新干县、兴国县等地,多次入户盗窃他人财物,数额达51788.77元,数额特别巨大,情节特别严重,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应予处罚。鉴于二被告人在案发后坦白自己的罪行,退缴了全部赃款赃物,庭审中自愿认罪,可酌情从轻处罚。据此,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