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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安男子冒充纪委书记借安排工作行骗获缓刑
发布时间:2011-10-11 11:30:25
光明网讯(通讯员 刘四根 杨军)
冒充纪委副书记为他人安排工作为由骗取钱财。10月10日,江西省吉水县人民法院一审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章杰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1万元。
经审理查明,被告人章杰是吉安市某局职工。2005年,被告人章杰以吉安市纪委副书记李某的名义在吉水县乌江镇推广牧禾牌生物肥料、饲料期间结识周炎新。2007年2月25日至2011年2月1日期间,章杰以帮助周炎新儿子在华能电厂赣州分厂安排工作需活动经费为由,先后多次诈骗周炎新现金及汇款共计57040元整。案发后,被告人章乃杰归还周炎新42620元整。 一审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章杰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冒充国家工作人员,虚构事实,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触犯我国刑律,构成了诈骗罪,应予处罚。鉴于被告人章乃杰犯罪后,能主动认罪,退赔被害人大部分赃款,还承诺其余款一年内全部退清,并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确有悔罪表现,可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据此,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张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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