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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门县巡回法庭零距离服务百姓
发布时间:2011-10-11 16:27:43


     光明网讯(通讯员 谭燕)   10月11日,湖南省石门县人民法院蒙泉法庭法官,特意来到蒙泉镇梭金山村村部,就梅某和张某家庭财产纠纷案进行调解,当天就成功结案。这是该院开展巡回办案的一个镜头。

    今年来,石门县人民法院为方便群众诉讼出台了《巡回办案工作制度》,规定农村法庭至少有30%以上的受理案件,必须下到村组现场审理;院机关业务审判庭受理的民事案件,要有5%以上到乡、村、组办案,并将这一指标纳入岗位目标考核。巡回法庭因地制宜,以当事人所在地、工作地和居住地作为开庭地点,包括村部会议室、农村墟场甚至医院病房,被群众亲切地称为“家门口”的法庭。

    巡回法庭把温暖送到了老百姓的心窝上。该县壶瓶山镇唐某夫妇,因双双外出打工、分居多年导致夫妻不和,妻子于今年6月17日到法院起诉离婚。可就在开庭前夕,她却因病住进了医院,无法到庭。壶瓶山法庭于6月24日将审判庭开进病房。开庭时,承办法官还特意买了一束鲜花送给原告,一下子感动了当事人。法官抓住时机,情理法多管齐下,进行说服、教育和劝导,终于使这对夫妻摒弃前嫌,重修旧好。

    今年来,石门县法院共组成10个巡回法庭活跃在田间地头、街头里巷,共审理案件185件,当庭达成调解150件,达81%;执行结案85件,占执行案件的70%。



责任编辑: 周翔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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