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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要生活补助费未果 刑释人员损坏财物获刑
发布时间:2011-10-11 17:19:04
光明网讯(通讯员 李曼丽)
近日,湖南省安乡县人民法院审结一起刑满释放人员故意寻衅滋事的案件,依法判决被告人何召文有期徒刑6个月。
被告人何召文于2002年8月5日刑满释放回到本村后,以自己系刑满释放人员为由,多次要求村干部为其给予生活补助费,因其要求不符合政策规定而未能解决。2010年6月28日上午,何召文又打电话找村支书袁健要生活补助费,并扬言不给钱就砸村部,袁健在电话中劝阻未果。当天中午,何召文为发泄不满,窜至村部采取脚踢、用木棒敲打、用白酒焚烧等手段,损坏村部办公室、食堂等处的大门、窗户、桌椅、彩电、录音机、音箱及部分书籍,并对围观村民扬言“我是坐牢回来的,有什么事找我”。经鉴定被毁损财物总价值3809元。案发后,何召文的父母对被毁损财物部分进行了修复。 法院认为,被告人何召文为了发泄不满情绪,故意损毁公共财物,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寻衅滋事罪。被告人有前科,酌情从重处罚。但其自愿认罪,部分被损毁的财物也得到了修复,可酌情从轻处罚。据此,法院依法作出以上判决。 责任编辑:
张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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