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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理念 全面推动法院事业健康向前发展
作者:江西省九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 居国屏 发布时间:2011-10-13 09:02:32
![]() 以人为本、执政为民是我们党的性质和宗旨的集中体现,是我们党一贯的政治主张和执政理念,密切联系群众是我们党的最大政治优势。全市法院要牢固树立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理念,始终坚持“三个至上”的指导思想和“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工作主题,以群众路线为主线,以班子建设为抓手,大力发扬密切联系群众优良作风,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司法需求,全面推动法院事业的健康向前发展。 一、充分认识法院工作面临的形势与挑战,进一步增强推进法院事业发展的紧迫感和使命感 近年来,在市委的领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和市政府、市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市中院领导班子团结和带领全体干警,勤政廉政,求真务实,开拓创新,善谋实干,较好地履行了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各项工作取得了新进展。一是坚持为大局服务,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服务我市科学发展、进位赶超取得新的成效;二是坚持为人民司法,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保障和服务民生有新的作为;三是坚持从严治院,全面加强法院队伍建设,队伍司法能力取得新的提升;四是坚持重心下移,加强基层基础建设,法院司法条件有新的改善;五是坚持自觉接受监督,认真落实司法公开和司法民主,法院各项工作取得新的进步,为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和谐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市中院机关连续三届被省委、省政府授予“省级文明单位”称号,刑事审判、民商事审判、行政审判、执行工作等21项工作被评为全国、全省法院系统和市级先进。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认识到,市十次党代会、市十四届人大、政协一次会议明确了九江未来五年的发展目标、工作任务,吹响了赶超号角,九江的发展进入到一个新的历史时期,决战大工业,建设大九江,乘势而上,全力赶超,实现九江争得应有地位、人民过上小康生活发展目标,是我市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中心任务,法院工作面临着许多新课题、新考验。同时,法院工作中还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给我们带来了新的压力和挑战,主要表现在:案件数量持续增长,案多人少矛盾日益突出,矛盾纠纷化解难度日益增大,办案压力、涉诉信访压力、维稳压力不断加大;少数干警大局观念和服务意识不强,工作方法简单,司法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极少数干警廉洁自律意识不强,发生违法违纪问题,损害了司法公信;法院基础建设负债较重,经费紧张情况不同程度存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在审议法院工作报告中提出了中肯的意见和建议,对法院工作有新的期望和更高的要求。对这些困难和挑战,全市法院一定要有清醒的认识,有清醒的思想准备。要紧紧围绕市十次党代会、市十四届人大、政协一次会议要求,进一步牢固树立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理念,注重解决好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切实做好新形势下的法院工作,积极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依法保障群众合法权益,推进法院事业健康向前发展。 二、牢固树立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理念,进一步增强司法工作贯彻执行群众路线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要深入开展理想信念、司法为民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结合司法工作的实际,进一步增强同人民群众的密切联系,努力做到“三个坚持”,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一)坚持树立群众观点,认真贯彻群众路线。 群众观点和群众路线是人民司法事业成长和发展的关键。我们要结合“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人民法官为人民”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再学习再教育等活动,进一步加深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是大力弘扬司法核心价值观的本质需要的认识,加深密切联系群众是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推进法院事业发展的必然要求的认识,在工作中牢固树立群众观点,认真贯彻群众路线,坚持人民法院和司法工作的人民性。要牢固树立“人民法院既是国家审判机关也是群众工作部门,人民法官既是司法工作者也是群众工作者”的观念,积极引导干警把群众观点落实于本职工作中,不断提高司法为民能力,做人民群众信得过、靠得住的法院干部。要重温党的历史,继承和发扬密切联系群众、批评与自我批评等优良传统和作风,在作风建设方面下功夫,不断增强干警宗旨意识、服务意识和效能意识。要把坚持群众观点、贯彻群众路线与实现法院科学发展结合起来,在审判实践中不断完善司法协理和“三调联动”工作机制,大力弘扬“马锡五审判方式”优良传统,积极推行巡回审判方式,认真落实人民陪审员制度,深入群众、依靠群众开展审判工作,切实加强和改进法院工作,促进法院各项工作的全面协调发展。 (二)坚持做好群众工作,努力化解社会矛盾。 要及时关注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充分发挥司法服务和保障民生的职能作用,依法处理好劳动就业、住房、教育、社保、食品药品安全、“三农”等涉民生案件,切实依法维护群众合法权益。要不断提高做群众工作的能力,熟悉、掌握群众工作的方法、技巧,真正用群众听得明白的语言、便于接受的方式解答和处理问题。要坚决克服对群众不愿接触、不敢接触的错误思想,敢于面对群众,主动与群众接触,找到工作的切入点和突破口。要把坚持做好群众司法工作与贯彻落实党委的工作决策相结合,将法院工作主动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正确处理好依法办案与主动服务大局、服务群众的关系,妥善化解各类矛盾纠纷,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积极打造人民安居乐业的良好法治环境。要充分运用调解、和解、协调办案的方式,设身处地为当事人着想,做好当事人的思想工作,努力实现案结事了,绝不能就案办案,机械司法,引发不必要的负面效应,影响社会的和谐稳定。要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依托审判职能开展普法教育,不断提高群众的法律意识,同时加强司法建议工作,堵塞漏洞,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进一步提升群众安全感。 (三)坚持关注群众期盼,全面落实司法为民。 要不断完善便民诉讼和司法救助机制,对弱势当事人积极开展上门立案、预约立案工作,建立和落实各项司法援助措施和司法救助基金,确保困难群众得到便利,得到帮助。要积极创新立案信访窗口工作机制,全面提升窗口服务水平,积极推行诉讼引导、权利告知、风险提示等服务措施,加强和改进涉诉信访工作,着力解决信访问题,使立案信访窗口真正成为方便群众诉讼的司法服务场所。要建立健全民意沟通和表达机制,畅通群众监督诉讼的渠道,积极推进审判和执行公开,进一步增加司法工作的透明度,使群众更好地了解、支持法院工作。要继续深入开展法院干警下基层、大走访活动,扎实开展案件回访工作,认真做好判前释法、判后答疑,虚心听取当事人意见,改进法院工作,提升群众满意度。要进一步规范司法活动,注重司法礼仪,以文明的举止、规范的用语、公正的司法行为,向公众展示法院良好形象。要把司法为民作为根本宗旨,以更加扎实的工作,取得人民群众的信任和满意。 三、切实加强领导班子建设,进一步增强班子带队伍抓审判的事业心和责任心 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理念,抓住机遇推动法院事业的发展,关键要有一个责任心强、事业心强的好的领导班子。要把班子建设摆到更加重要的位置,进一步加强领导班子的自身建设,坚持做到“五个带头”,把班子建设成为讲政治、顾大局、有凝聚力和战斗力的领导核心。 (一)要带头维护团结,和谐干事。共为才有作为,团结出合力,团结出业绩、出干部,任何时候离开共为,离开团结,什么事都干不成。领导班子要带头讲政治、讲团结,在发扬民主中求团结,在集中指导下求开拓,在分工负责中求实绩。班子中要扬长避短,优势互补,团结协作。年长的同志要多为班子出主意,想办法,协调各方,起好骨干、协助作用;年轻的同志要主动承担更多的工作责任,更好地锻炼成长。班子成员之间要服从组织安排,大事讲原则,小事讲风格,不越权、不争权、不失职,使班子成为会干事、能干事、不出事的领导集体。要倍加维护、倍加珍惜法院工作取得的成绩,始终做到上下同心、目标同向、干群同力。 (二)要带头加强学习,明白干事。首先,要加强政治学习,增强党性修养。要以杨善洲同志为榜样,坚定信念、对党忠诚,牢记宗旨、一心为民,鞠躬尽瘁、不懈奋斗,大公无私、淡泊名利。作为一名党员,就是要把为民服务变成自己的自觉行动,事事以群众利益为出发点,不计较个人的得失。要大力弘扬井冈山精神,艰苦奋斗,共度时艰。其次,要加强业务学习,提高领导能力。当前新类型案件和重大复杂疑难案件日渐增多,新的法律法规不断制定出台,这对法院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只有勤于学习、勇于实践,善于总结,才能适应日益繁重的工作任务,更好地履行好岗位职责。领导干部要通过带头学,引导干警树立重视学习、坚持学习、终身学习的观念,自觉做到学以立德、学以增智、学以创业。 (三)要带头履行职责,用心干事。领导干部要坚持“决策的权力在集体,落实的责任在个人”的原则,进一步加强对分管工作的管理,建立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做到对职责、对情况、对任务心中有数,乘势而上,创先争优,争创一流的业绩。一要强化目标管理。要进一步强化争先进位意识,按照年度工作要点确定的目标和要求,分阶段部署和推动各项工作,认真完成好工作任务,在保障经济社会发展、推动法院事业发展中争当先锋、争作表率。二要强化案件管理。领导干部要亲力亲为抓案件质量,亲自过问、协调处理好群众反映强烈的案件和重大疑难案件。要进一步规范裁判的自由裁量权、案件合议制,严格审批签发程序,切实强化对审判权、执行权的监督。要健全对重大案件、重要环节、重要岗位加强监督管理的制度,明确办案工作职责,做到责任到人、任务到人、要求到人,努力在案件审限上提速,在司法服务上提质,在审判质量上提效,确保案件不出事。三要强化队伍管理。要坚持“从严治院”,居安思危,积极行使好管理队伍的职责,积极防患于未然。要克服“老好人”思想,敢抓敢管、严抓严管、善抓善管,对不良现象要敢于指正,扶正祛邪,弘扬正气,确保队伍不出事。四要强化信访维稳工作。要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定期接待群众来访制度,抓好涉诉信访积案化解和领导包案工作,加大下访包案力度,妥善处理好各类疑难复杂信访案件,确保维稳不出事。要进一步完善督导工作机制,落实院领导分片包点、重大事项跟踪督查等制度,促进法院工作的全面协调发展。 (四)要带头转变作风,务实干事。领导干部要带好头,首先要有一个好的作风。要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带头树立雷厉风行、真抓实干的良好风气。一要主动。一个干部的事业心强不强,首先看主动性强不强。班子成员要找准自己的定位,明确自己的职责,主动去研究、去谋划、去分解、去落实。要把岗位当舞台,把任务当机会,把压力当信任。要根据各自分工,积极主动地抓好分管工作,使各项工作在个人这一岗不出现脱节、阻塞、不流畅、不落实的事。二要认真。认真负责是一个领导干部应有的基本素质,在其位就要谋其政,任其职就要尽其责。要牢固树立“只为成功想办法,不为落后找理由,不把困难当借口,不唯条件论成绩”的观念,更加认真负责地做好本职工作。三要务实。领导干部要“不唯书,不唯上,只唯实”,要说真话、办实事,反对浮而不实的工作作风。要扑下身子,多深入基层,深入审判一线,加强调查研究,与干警协力共为,破解工作难题,在实践中取得领导工作的主动权。 (五)要带头廉洁自律,干净干事。加强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干部的作用是关键。要坚持做到“四个牢记”:牢记法官的神圣职责,保持法官职业的尊荣感和良好的心态;牢记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凡事多问几个为什么、行不行、该不该;牢记人的一生幸福平安是最重要的,珍惜现在的幸福平安生活,算好政治帐、经济帐、家庭帐、健康帐;牢记“五个严禁”这条高压线,在小节、细节上都要保持谨慎。要自重、自省、自警、自励,经得住考验、耐得住寂寞、守得住清贫、抵得住诱惑,在廉洁自律方面率先垂范,落实标准要高于一般干部,行动要先于一般干部,要求要严于一般干部。要自觉接受监督,严格执行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时刻注意自己的一言一行,不插手过问他人办理的案件,不利用职权谋取任何不正当利益,严格要求家庭成员、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要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坚持一手抓好分管工作,一手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扎实开展岗位廉能管理,加强对分管部门干警的教育,加强对法院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和容易滋生腐败的重点部位的监督,确保法院队伍的清正廉洁,实现公正廉洁司法。 在新的发展时期,法院工作面临着新的机遇,也面临着新的挑战。我们要始终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理念,继承和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进一步坚定信心,同心同德,求真务实,开拓进取,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的新要求新期待,不断推进法院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新进展,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和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责任编辑:
张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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