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郓城法院四项措施着力化解涉诉涉法案件
发布时间:2011-10-17 17:03:17


     光明网讯(通讯员 田源)   为了适应当前的涉诉信访形势,山东省郓城县法院采取四项措施,着力化解上访案件,有力推动社会矛盾化解。

    规范信访案件流程。为进一步加强信访工作的质量效率意识,制定了《信访案件流程表》,从案件承办人、合议庭成员、庭长、分管院长、直至院长,逐一明确信访工作责任制。

    切实落实院领导接访制度。制定了《郓城法院领导接访制度》,把每周二定为“矛盾纠纷集中化解日”,由院领导轮流值班,零距离倾听群众诉求,谈话,现场解决或亲自协调督办疑难信访问题。

    制定《信访责任考核办法》。将信访问题所涉及的承办单位和承办人做为信访责任考核主体,以涉诉上访行为的发生和信访结案期限为考核标准,通过加重信访责任和限定办案期限,使审理、执行案件的承办单位和承办人能够在思想上警醒、防范,行动上自觉规范审理执行行为,严格依照法律规定实施各项审判执行活动,从源头上避免信访案件的发生,有力化解信访矛盾。

    加强信访信息化工作水平。依托法院局域网建立信息化平台,每月报送一次涉诉上访信息,重大事件及时报送,信访科定期督导检查。对信访案件实行定期不定期排查,重大事件、敏感时期,每天报送不稳定信息排查表,加强信息传递,联动协调,为更好地解决当事人的信访事宜提供了现代化的技术支持。

    今年以来,截止到9月份,我院共接待群众来访358人次,院长接待358次,处理来信57件。解答法律咨询244人次,说服息诉171人次。获得了社会各界一致好评,使法院在人民群众中更具有亲和力和公正力。



责任编辑: 张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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