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网讯(通讯员 葛涛 袁立林)
2011年10月13日上午,江西省宜春市袁州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内热闹非凡,一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张浩当着四十六户商品房房主的面,将23.5万元逾期违约金放入公司验钞机中清点好款项后,一一发放给各位房主。
事情还得从袁州区法院受理的四十六起商品房预售买卖合同纠纷案说起。被告江西省宜春市一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袁州区沿河的一个小区内开发了一处商品房,并于2008年至2009年分别与众多房主签订了商品房预售买卖合同。合同约定,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2009年8月31日前将该期商品房验收合格后交付原告使用,若出卖人逾期未交房,则由出卖人按日向买受人支付已付房款的万分之二违约金。后来,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延期了8至12个月才将商品房交付给房主。因此,该小区内的四十六户房主分别将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告至袁州区法院,要求其分别支付逾期违约金4395元至1.3万元不等,共计47万元。
承办此案的民一庭法官张圣来经了解得知,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逾期交房是因为该市供电公司未及时为该处商品房通电,导致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无法及时将该处商品房验收并如期交房,而此次起诉的四十六户房主只是该小区房主的一部分,其余房主正处于观望状态,如果此案处理不当,很可能引发当事人大规模上访恶性事件的发生。接手此批案件时正值国庆节前夕,法官张圣来主动放弃了随后的国庆长假休息,在开庭前循序善诱,从多个角度反复做双方当事人的调解工作。经过法官张圣来的不懈努力,双方当事人终于达成了一致意见,由被告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三日内赔付合同原约定逾期违约金的百分之五十给原告,其余百分之五十的违约金原告则自愿放弃。考虑到原告方当事人人数众多,发放钱款难度将较大,法官张圣来还说服了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打定代表人张浩带上公司的验钞机,到袁州区法院的民事审判庭为四十六户原告一一验钞过数。就这样,针对同一被告同一案由的四十六起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案在庭前就得以及时调解,开发商以现金的形式当场亲自为众多原告一一发放违约金,而原告也纷纷撤回了对开发商的起诉,这才有了本文开头那和谐的一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