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页位置:首页> 案件> 刑事 【浏览字号:小 中 大】 【打印预览】【打印】 【我要纠错】
90后结伙流窜两省三地偷摩托终获刑
发布时间:2011-10-18 14:06:29


     光明网讯(通讯员 涂国华 唐保丁)   一个半月的时间内,两名90后年轻人结伙流窜赣闽两省三地,伙同他人疯狂盗窃摩托车十辆。10月17日,江西省黎川县法院一审以盗窃罪,分别判处被告人孙家印、朱猛、余海刚有期徒刑五年十个月、三年四个月、三年,并分别并处罚金40000元、30000元、20000元。

    1992年出生的孙家印和1994年出生朱猛均是贵州省普定县人。4月23日,被告人孙家印、朱猛来到黎川县城与余海才(在逃)合骑一辆摩托车闲逛,途经县城心雨网吧时,发现门口停了一辆仅锁了电源锁的蓝色五羊本田牌WH125-B型两轮摩托车,三人遂决定将该车偷走。然后余海才骑车在旁边看风,孙家印另一旁看风,由朱猛用螺丝刀撬开电源锁。撬开锁后,孙家印带朱某骑该车,与余海某一同到黎川县厚村乡,并将该车藏在余海才家中。尝到甜头后,在此后的一个半月时间内,被告人孙家印、朱猛俩人或伙同流余海才和被告人余海刚,窜至福建省建阳市、邵武市,只要发现仅锁电源锁的摩托车,就采取一人撬开车锁、其他人看风的方式,先后偷得摩托车九辆,均骑回黎川县厚村乡,藏在余海才和余海刚家中。其中三辆摩托车被低价卖给他人,所得赃款全部由三被告人分掉。

    案发后,公安机关依法追回、扣押了九辆摩托车并返还受害人。经鉴定,九辆摩托车价值40400元。被告人余海刚的亲属主动退赔给另一辆摩托车受害人价款7000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孙家印、朱猛、余某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分别结伙采取用螺丝刀撬锁的手段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中孙家印、朱猛参与盗窃10次、余某刚参与盗窃5次,三被告人的行为已构成盗窃罪。鉴于被告人孙家印、朱猛分别能如实供述公安机关尚未掌握的自己参与的部分盗窃犯罪,及被告人余海刚的亲属积极退赔、被告人朱猛系未成年人等情节,遂依法作出以上判决。



责任编辑: 朴冬雪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章程 | 入会申请 | 广告报价 | 法律声明 | 投稿信箱
版权所有©2013 法律资讯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证0802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