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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酒后争执持刀刺穿他人心脏致人死亡受审
发布时间:2011-10-19 09:44:49
光明网讯(通讯员 李佳)
酒后与他人发生争执,并涉嫌将其杀害。今天上午,陈小兵在北京市一中院受审,检方指控其犯故意伤害罪,并建议判处无期徒刑。
据陈小兵庭审时称, 2011年2月22日傍晚,绰号“马哥”的朋友叫他一起到昌平区北环路附近吃饭,同桌一共去了九个人,其中就包括了被害人张某,席间因为敬酒等问题,被害人张某与绰号“小伟”发生了争执,张某当即掏出了一把约20厘米长的单刃刀,所幸被大家拦下。吃完饭到了饭店大门口,张某和小伟又再次发生争执,张某亮刀后被劝阻。经过两次争吵后,一行人又继续到了北环路的一家歌厅,叫了20多瓶啤酒。 据检方指控,当晚22时许,在该歌厅内陈小兵也与张某发生矛盾,陈小兵遂持刀刺扎张某的左胸部,伤及张某左胸壁、心脏致心脏市间隔至左心室贯通伤,导致张某急性失血性休克死亡。 公诉人当庭解释称,所谓“贯通伤”,就是“心脏整个儿被刺穿了”。 对此,陈小兵当庭表示“没异议”,称因为喝了太多酒,模模糊糊记得二人争吵起来后,张某掏出了刀,他上前夺过刀,二人就厮打起来。“马哥”的证言显示,因为怕陈、张二人喝多吵架,他尾随二人去了上述空包厢,他和另外一个朋友试图从陈小兵手里夺刀,等把刀夺过来后发现张某早已倒在地上,鲜血直流。随后歌厅里的监控员报警,张某不治身亡。 检方认为,陈小兵故意非法伤害他人身体,致一人死亡,建议以故意伤害罪判处无期徒刑,并根据他是否能赔偿被害人家庭损失而酌情量刑。 责任编辑:
朴冬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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