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砸坏十辆机动车玻璃 盗窃三万元财物获刑
发布时间:2011-10-19 09:54:28
光明网讯(通讯员 赵其明)
小区内的轿车屡屡被砸为盗窃!小区安全受关注,车主停车时尽量不要将物品放在车内显露处。近日,内蒙古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人民法院以被告人魏春生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
2010年8月中旬至9月16日间,被告人魏春生先后分别在海拉尔区福城花园小区、万利达综合楼小区、开发区23号楼小区、东四道街安居小区院内将李克平等十名车主停放在各小区内的机动车玻璃砸碎,盗走十辆车内的磁带收放机7台、VCD播放器1台、CD播放器1台、液晶显示器1台、车载小电视机1台、磁带40盒及其他零散物品,赃物经估价为人民币3万余元。损坏车辆价值2万元。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魏春生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公共财物,且盗窃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被告人魏春生在刑罚执行完毕后五年内又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因被告人魏春生曾被吉林省镇莱县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鉴于案发后被盗物品已返还失主之情节,法院遂作出此判决。 责任编辑:
张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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