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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源法院结合农村实际入户化解赡养纠纷
发布时间:2011-10-20 10:30:32
光明网讯(通讯员 文左龙)
10月18日,湖南省桃源县法院漆河法庭的法官一行来到方家桥村,成功调解一起老人与子女间的赡养纠纷,解决了老人家“老无所养”的实际困难。这是该院发挥好司法调解在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中的重要作用和体现。
据漆河法庭负责人介绍,在农村经常会遇到关于赡养纠纷的案件,如果支持当事人走诉讼程序,往往会花上数月才能审结案件,不仅难以及时保障老人家的基本生活,而且通过诉讼来强制不愿赡养长辈的子女履行义务,会严重损害双方的亲情关系,还会增加法院工作量。于是,漆河法庭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深刻理解和正确把握“面向基层、服务基层、建设基层”方针,通常情况下先不立案,而是主动到赡养纠纷当事人家中进行调解,通过“以法服人,以情感人”的方式,促使双方达成赡养协议,实现“老有所养”的美好愿景。 据了解,近年来,桃源县法院结合农村实际,深刻理解和正确把握“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工作原则,加强诉讼调解、诉前调解和诉调对接,把调解覆盖到审判执行工作的每个环节,全面推动建立多元矛盾纠纷解决机制,充分发挥了调解化解矛盾纠纷的功能,全力促进社会和谐,赢得了社会各界的一致好评。 责任编辑:
周翔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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