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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夜盗窃柴油被发现 持刀拒捕转化为抢劫
发布时间:2011-10-21 09:56:59


     光明网讯(通讯员 郭冬根)   看到柴油涨价值钱,便与好友商议去盗油,被人发现后还持刀拒捕。10月21日,江西省遂川县人民法院以被告人郭丰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1000元。

    2009年8月26日晚,被告人郭丰同赖某(已判刑)商议准备好皮管和塑料桶骑摩托车来到遂川县一镇上盗窃停在路边汽车箱里的柴油。当二人盗窃了多辆汽车的柴油准备骑摩托车离开时,被住在路边起床方便的被害人王某发现,于是大喊抓贼并冲出家门上前阻止其逃跑。被告人郭丰及赖清平看到只有王某一人,为了脱身即对王某进行殴打,被告人郭丰从地上捡起一根树枝,赖某则从刚好骑摩托车经过此处的屠夫朱某摩托车上拿出一把杀猪刀对王某进行威胁。后因附近村民闻讯赶来,两人只好丢弃摩托车和所盗柴油只身逃离现场。经法医鉴定,被害人王某的伤势为轻微伤丙级。经价格认定,被盗柴油价值合计828元。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郭丰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伙同同案人在秘密窃取他人财物后被人发现,为抗拒抓捕而当场使用暴力并持刀进行威胁,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被告人郭丰认罪态度较好,可以酌情从轻处罚。法院遂作出以上一审判决。



责任编辑: 张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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