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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临澧一男子欺行霸市敲诈勒索获徒刑
发布时间:2011-10-24 11:47:33


     光明网讯(通讯员 龚伟)   为了垄断市场谋取暴利,对其他经营者威胁恐吓、敲诈勒索,最终难逃法律制裁。近日,湖南省临澧县法院一审以敲诈勒索罪依法判处被告人刘方有期徒刑六个月。

    2007年10月至11月,被告人刘方与共同作案人欧阳洋、谢冰等四人(均已判刑)合伙经营临澧县楚园楼盘第二期工程的沙、砾石运输和销售业务。共同作案人欧阳洋、谢冰又受爱家装饰设计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托,以该公司的名义参加该楼盘装饰业务洽谈。在此期间,被告人刘方分别伙同欧某等四人为获取非法利益,采取胁迫手段,对该楼盘购房户进行房屋装修的装饰公司和出售建材的个体工商户敲诈勒索4起,其中为主作案2起,参与作案2起,敲诈勒索现金共计7900元。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刘方在参与他人合伙经营临澧县楚园楼盘第二期工程的沙、砾石运输和销售业务过程中,超出经营范围,伙同他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威胁手段,敲诈勒索他人现金,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敲诈勒索罪。在共同犯罪中,被告人刘方在两起敲诈勒索作案中起了主要作用,是主犯,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全部犯罪处罚,有两起敲诈勒索作案中起了次要作用,是从犯,应当从轻处罚;被告人刘方自归案后起至一审判决前均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具有坦白情节,可以从轻处罚。依照刑法的相关规定,遂依法作出了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张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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