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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伙同他人拦截抢劫多名学生获刑三年半
发布时间:2011-10-24 14:28:46
光明网讯(通讯员 蔡璇)
2011年10月21日,江西省丰城市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被告人范国昌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元;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三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元。
2011年4月26日晚上8时30分许,范国昌骑摩托车伙同熊科煌、熊枝锋(均另案处理)窜至张巷镇京九铁路立交桥南坡下坡处,拦截途经此地的4个张巷中学学生等人,对其进行殴打、搜身,劫得人民币14元。 2011年4月期间,范国昌多次窜至张巷集镇、张巷中学、张巷小学等地,以借钱为名强拿硬要8个学生人民币360元、手机三部、多媒体迷你音箱一只,并无故殴打一学生。 法院审理后认为,范国昌以暴力手段抢劫他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强拿硬要多次侵占他人财物,随意殴打他人,情节严重,其行为又构成寻衅滋事罪。被告人认罪态度较好,可酌情从轻处罚。被告人犯有数罪,应实行数罪并罚。 责任编辑:
张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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