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宾川法院五项“要求”强化纪检监察队伍建设
发布时间:2011-10-25 10:51:06


     光明网讯(通讯员 肖建宏)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纪委六次全会精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云南省宾川县人民法院结合工作实际,提出了加强纪检监察队伍建设的五项要求。

    一是加强业务学习。牢固树立以学广才的理念,进一步改善知识结构,拓宽认知领域,既要花大力气学习政纪条规,熟悉本职工作的内容、方法和程序,又要学习与纪检监察工作密切相关的经济、金融、审计、建设等方面知识,练就看家本领,使自己真正成为行家里手。

    二是模范遵章守纪。做纪律和法律坚定的遵守者、执行者和维护者。切实做到不因个人的私事向审判业务部门打招呼;不以领导的名义向审判业务部门打招呼;不干涉和左右干警独立办案;不游离于党纪国法和规章制度之外,以“自身正、自身净、自身硬”的作风,做好模范带头作用。

    三是切实规范言行。遇到问题要仔细想一想自己的身份,凡是与自己的身份和所从事的工作不相符合的就坚决不做;遇到问题要算成本帐,凡是不值得去做的事情就坚决不做;遇到问题要查小节,保大节,凡是违规、违纪、违法的事坚决不做。

    四是注重工作细节。纪检监察工作既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主动站在全院的高度思考工作,又要善于从审判执行等具体工作细节上,抓监督、出实招、做实事,积极预防腐败,为全院的科学发展提供纪律保证。

    五是善于换位思考。纪检监察工作者要充分尊重院庭领导和全院干警,善于站在不同的角度客观、理性地看待和分析问题,积极争取全院干警的理解、支持与配合,为纪检监察创造有利的工作环境与条件。



责任编辑: 周翔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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