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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县法院积极开展行政案件巡回审理
发布时间:2011-10-27 10:49:49
光明网讯(通讯员 邵海林)
为进一步方便群众诉讼,江苏省丰县人民法院出台了《关于开展行政案件巡回审理活动的实施方案》,积极组织干警深入基层开展“行政案件巡回审理”活动,有效地提高行政案件审判的质量和效率。
该院在案件巡回审理过程中,对于教育、规范、引导公民行为具有典型积极意义的案件,适时到当地巡回审理并邀请当地群众旁听,宣判后进行耐心细致的释法息诉工作,努力做到案结事了。同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特邀审判监督员监督案件审理活动,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针对辖区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该院注重总结在巡回审理过程中发现的社会管理问题,加强司法建议,敦促相关部门及时对社会管理中的苗头性、倾向性、源头性问题引起重视,促进社会管理的进一步完善。 今年以来,该院共审结行政案41,其中通过协商促成双方和解,原告自愿撤诉的29件,和解率72.2%;出现了和解多,缠诉少,无上访,无矛盾激化的良好局面。 责任编辑:
周翔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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