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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离婚夫妻拔刀相见 法官调解好聚好散
发布时间:2011-10-28 09:12:29


     光明网讯(通讯员 曾佑勃)   日前,福建省三明市三元区法院成功调解一起当事人在法庭上要割脉自杀的离婚案,有效遏制了一起恶性事件发生,维护了社会安定稳定。

    2011年7月27日上午,该院公开开庭审理原告邱美珠诉被告李春桂离婚纠纷一案时,被告李春桂当庭辩称确实无法与原告继续生活下去,但要求原告每年按当年给付聘金8000元的标准,支付至其八十岁共四十年计三十二万元的补偿费,否则,要与原告同归于尽。原告邱美珠听到被告的离婚条件后,立即掏出随身携带的刀片,想要割脉自杀,被庭审法官当即制止,并将案件转入庭下调解。

    主审法官经深入调查研究分析案情后,有针对性地开展辨法明理疏导教育工作。调动了乡、村基层人民调解组织和当事人亲友、律师协助调解;庭长、承办人法官先后五次深入当事人家中或劳动场所与当事人交流。历时五个多月的精心调解,最终促成被告知法明理而改变主意,自愿与原告达成离婚协议。



责任编辑: 朴冬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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